中共湖南农业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清廉校园”建设的 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10-21  作者:

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关于推进清廉湖南建设的意见》和学校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巩固拓展廉洁校园建设成果,现就进一步推进“清廉校园”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一线和群众身边延伸,培育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取向,以优良党风作风带校风、促教风、正学风。

二、总体目标

对标清廉教育和清廉学校建设要求,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以政治建设为引领,以压实主体责任为抓手,以廉洁文化建设为载体,以强化系统治理为方略,立足学校实际,实施党(政)风清明、干部清廉、工作清正、校风清净、文化清朗“五大工程”,不断健全管党治党责任机制、规范权力运行、优化政治生态、浓厚校园文化,为建设“质量卓越、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国内一流农业大学营造风清气正、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和学校环境。

三、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实施党(政)风清明工程,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

1.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巩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加强学校各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彰显党建引领作用。不断强化党支部的政治功能,全面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充分发挥各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牵头单位:党政办、组织部

2.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及时高效贯彻中央、省委重要决策部署。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牵头单位:党政办、纪检监察室、党委督查室

3.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深刻认识高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战略意义,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全国涉农高校书记校长回信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全国全省高校思政工作会议、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大力加强宣传思想工作。强化责任担当,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把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全面贯彻到党管办学方向、党管宣传、党管舆论阵地、党管干部等各个关键环节。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主渠道作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高校意识形态教育重要内容。加强对课堂、讲座、报告会、网站等宣传文化阵地的建设和管理,提高校园媒体的舆论引导力。

牵头单位:宣传统战部

4.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请示报告等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敢于揭短、亮丑、碰硬,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

牵头单位:组织部

5.压紧压实“两个责任”。不断夯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负面清单。强化直属党组织政治建设考察和党建工作评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制度,做实做细日常监督。

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室

6.强化党内监督。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落实党委全面监督、纪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职责,加强对党组织遵守党章党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工作部署、作风建设和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把党内监督同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增强监督合力。抓“关键少数”,突出对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监督,特别是党“一把手”的监督。

牵头单位:组织部、纪检监察室

(二)实施干部清廉工程,打造廉洁务实的干部队伍

7.严格选拔任用干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匡正选人用人风气。认真贯彻《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完善和落实学校管辖干部选拔任用办法。严把政治关、廉洁关,做到个人事项“凡提必核”,干部档案“凡提必查”,纪委意见“凡提必听”。严格组织程序,严格执行选拔任用干部全程纪实制度。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牵头单位:组织部、纪检监察室

8.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加强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坚定理想信念。加大干部培训力度,提升干部综合素质。加强干部日常教育管理,贯彻落实谈心谈话、提醒函询诫勉等制度。严肃组织纪律,认真贯彻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

牵头单位:组织部、纪检监察室

9.推动干部担当作为。根据学校年度党政工作要点和日常走访调研,建立重点任务和问题清单,探索构建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的工作机制,加强督查督办工作,建立作风和效能问责倒逼机制,推动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加强考核工作,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调动激发干部工作积极性,推动干部担当作为。

牵头单位:党政办、党委督查室

(三)实施工作清正工程,推进阳光公正的管理服务

10.完善决策议事制度。严格执行党委会、校长办公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提高议事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督促校属单位健全集体决策机制和议事规则,提高管理能力。有序扩大师生群众的政治参与,探索重大事项听证等制度,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制度,提高民主决策水平。

牵头单位:党政办、工会

11.推进阳光管理。全面开展基建维修、招标采购、资金资产管理、招生录取、人事招聘、食堂外包、门面出租、职称评聘、校外合作、继续教育、科研服务、津补贴发放、学生入党、教职工和学生评优评先等重点领域的阳光工程建设,推进阳光管理,严把条件关、审查关、过程关、纪律关,坚持规范透明运行,坚决杜绝内部操作、暗箱操作。严格落实各类公开公示制度,坚持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应公开尽公开,主动接受广大师生和社会监督。

牵头单位:党政办、组织部、纪检监察室、工会

12.提高服务水平。系统梳理部门职责,加强资源整合,优化、公开业务流程,按照“最多跑一次”要求改革相关工作,提高服务效能。加快校园信息化水平建设,用好OA办公系统,完善学生办事大厅建设,增加职能部门服务学生窗口,方便师生员工办事。加强书记、校长信箱管理,畅通线上线下沟通反馈渠道,紧扣师生需求,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牵头单位:党政办、发展规划处与学科建设处

(四)实施校风清净工程,营造良好干事创业氛围

13.持续推进作风建设。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坚持不懈改作风树新风,纠四风”治陋习。聚焦贯彻落实、推进工作、责任担当、服务群众,建立正风肃纪长效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室、党委督查室

14.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引导全体教职工自觉践行”“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的要求,更好担起学生健康成长指导者和引路人的责任。加大管理干部和教师失范行为治理力度,将廉洁自律、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教职工年度考核的依据,纳入教职工绩效考核、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的考评体系,进一步规范教师履职履责行为。

牵头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

15.加强优良学风建设。严格学业管理,提高课堂教学效果,严格要求学生遵守课堂纪律,加强学生学业过程管理和过程考核,进一步培养学生科学严谨的治学态度。严格考试纪律,强化考风对学风的推动作用。加强学生公寓文明建设,引导大学生养成良好生活行为习惯,树立当代大学生的良好风范和形象。进一步发挥职业生涯和就业指导教育引领作用,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坚持深入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使社会实践活动成为促进学风建设、增长学生才干的重要途径。

牵头单位:学工部、研工部、教务处

(五)实施文化清朗工程,提升崇清尚廉的文化氛围

16.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加强校园廉洁文化内涵建设,在提升校园环境过程中,注重清廉元素注入。加强校园廉洁文化阵地建设,发挥校报、网站、微信公众号、廉政短信平台、宣传栏等宣传媒介重要作用,不断提升崇清尚廉廉政氛围。

牵头单位:宣传部、统战部

17.加强教职工廉洁教育。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引导教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讲党性、守纪律、作表率。强化警示教育,及时组织学习案例通报,及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加强提醒教育,在重要节点前、重点工作部署前、领导干部提拔前,积极通过会议、文件、短信、谈话等形式,严肃纪律要求。

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室

18.推进大学生廉洁教育。把廉洁教育纳入学校德育体系,贯穿“三全育人”之中。推进廉洁教育进课堂,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导作用,将廉洁教育融入思政课、专业课。指导支持“大学生廉洁教育协会”活动,推进廉洁教育进班级,通过主题班会等形式,增强学生廉洁意识。在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行动等第二课堂活动中积极推进廉洁教育。加强新生入学教育、毕业生职业道德教育、诚信教育。

牵头单位:宣传部、统战部、学工部、研究生院、团委、教务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设“清廉校园”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十一届十二次、十三次全会决策部署以“清廉湖南”建设要求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在学校贯彻落实的重要抓手。为推进“清廉校园”建设,学校成立以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为组长的“清廉校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各直属单位要深刻认识“清廉校园”建设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增强主体责任意识,把“清廉校园”建设列入各自年度工作计划,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抓好具体任务的部署、协调、推进。

(三)强化检查考核。“清廉校园”建设纳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作为相关单位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直属单位要把“清廉校园”建设作为落实各自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加强对推进情况的指导检查,帮助协调解决具体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清廉校园”建设的指导、协调、督查,及时通报和反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学校纪委要加强对“清廉校园”建设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为“清廉校园”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四)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宣传媒介大力宣传“清廉校园”建设的重要意义和目标任务,广泛宣传“清廉校园”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师生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关心、支持、参与“清廉校园”建设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