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光明运用说理与说法两种手法、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全面分析了什么是职务犯罪,职务犯罪的特点、本职、属性,职务犯罪产生的思想根源和心理原因,深刻阐述了教育与自知、制度与自控、监督与自省的相互关系以及怎样用教育、制度、监督等手段有效的预防职务犯罪,为我校党员干部上了一堂生动深刻的廉政教育课。
刘强书记作了总结性发言,他指出黎光明副检察长的报告意义深远、思想深刻、资料翔实,分析透彻,对于我校有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和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结合学校实际,刘书记谈到了三个“不要以为”和“要知道”。一是不要以为高校是“圣洁的殿堂”,要知道各种腐朽堕落的思想正无孔不入的渗透高校,各种职务犯罪等违法违纪案件也在高校频频发生;二是不要以为职务犯罪距我们很遥远,要知道2001年以来我校发生的各类人员利用职权违法犯罪的案件就有4起;三是不要以为现在自己是一个普通党员,是一个清廉党员,还不具备职务犯罪的条件,要知道许多职务犯罪的官员、干部过去都曾经是优秀党员,正是由于防线的松弛,才潜移默化逐渐蜕变。因此,预防职务犯罪要提早讲、经常讲、反复讲,坚持反腐倡廉,要未雨绸缪、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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