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纪委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促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大规模培训干部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我校处科级干部的领导素质,学校纪委、党委组织部根据2010年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月活动的安排和处科级干部培训的安排,6月份在全校新一轮处科级干部(含后勤集团中心主任以上干部)中开展了一系列的培训教育活动。6月23日下午,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周仲文同志在学校大礼堂做了一堂题为“学‘准则’,保廉洁”的专题报告会。报告会由校党委副书记、学校廉洁文化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彭克勤同志主持。
在报告中,周书记首先深刻阐述了今年2月中共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的地位、作用及其重大意义,简明扼要地介绍了准则的主要内容。指出新的《廉政准则》是我党在1997年制定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试行了13年之久的基础上,总结反腐倡廉建设的实践经验,把握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内容和腐败行为的表现形式,针对新情况,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行重新修订后正式颁布的,由过去的试行性质转为正式的党规党法。这是我们党不断深化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自我完善、与时俱进的实践经验总结和制度性成果,体现了继承与创新、治标与治本、自律与他律、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有机统一。新的《廉政准则》的颁布标志着我党反腐败工作将更加坚定地走上一条制度化的道路。强调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全面地学习《廉政准则》是贯彻落实准则的基本前提。“五个必须”是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总体要求,一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是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二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是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政治基础;三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在党员和人民群众中发挥表率作用,自重、重省、自警、自励。这是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内在动力;四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清正廉洁,忠于职守,正确行使权力,始终保持职务行为的廉洁性。这是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根本保证;五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弘扬党的优良作风,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密切联系群众。“八个禁止”、“52个不准”为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架起了一条“高压线”,筑就了一道“防火墙”,树立了一支“新标杆”,“52个不准”是党员领导干部从政的52条“红线”、52个“雷区”。
其次,周书记结合自己学习和多年从政的经验,结合相关的一些文件,结合对众多案例的分析,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就领导干部如何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廉洁从政给大家谈了五点体会。强调坚定理想信念,对党忠诚,是廉洁从政的政治灵魂;牢记党的宗旨,执政为民,是廉洁从政的精神支柱;自重自省自警,洁身自好,是廉洁从政的护身法宝;遵守党纪国法,恪尽职守,是廉洁从政的安全屏障;严格管理监督,防微杜渐,是廉洁从政的重要关口。要求全校处科级干部从违法违纪案例中吸取教训,率先垂范、自觉学习和贯彻落实《廉政准则》,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暑假招生、旅游考察等工作中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定,做廉洁自律的模范。
自始至终,周书记的报告语言朴素,立意深远,深入浅出,立足实际。既有理论的讲解,也有案例的分析;既突出了《廉政准则》的主要内容,也贯穿了自己的廉洁从政的体会;既宣传了各级反腐倡廉建设的文件,也明确了我校对处科级干部廉洁自律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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