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通知公告
  • 工作动态
    • 上级精神
    • 本校动态
    • 他山之玉
  • 机构队伍
    • 工作职能
    • 纪委委员
    • 特邀监察
  • 政策法规
    • 党内条规
    • 廉政法规
    • 相关制度
  • 廉洁文化
    • 学习园地
    • 廉洁教育
    • 专题活动
  • 警钟长鸣
  • 资料下载
    • 常用文件
    • 常用表格
友情链接

投诉举报

廉洁文化

湖南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 举报职务犯罪可获重奖
加入时间:2009/06/22 05:33:36    点击:
    红网长沙6月22日讯(记者 刘怡斌)6月22日至26日,是检察机关第十一个“举报宣传周”。今天上午,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常智余通报了本次举报宣传周活动和依靠群众举报惩治职务犯罪的有关情况。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黎光明主持新闻发布会。
  
  
去年受理举报5317件,立案查办1615件2001人
  
  2008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举报5317件,其中贪污贿赂线索2085件,渎职侵权线索748件。这些线索,成为全省检察机关查处职务犯罪的重要来源。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615件2001人,其中大案1003件,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案114件,厅级以上领导干部10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59亿元。同时,积极深入开展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将系统预防、专项预防与个案预防有机地结合起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调查86件、撰写调查报告72份,撰写相关行业、领域职务犯罪分析63份,在职务犯罪易发、多发部门和系统进行预防职务犯罪专题法制讲座和咨询1579次,为促进湖南党风廉政建设起到了良好作用。
  
  去年以来判决的典型案件有:原省移民局局长熊金香受贿案,原郴州市委书记李大伦受贿案,原郴州市纪委书记曾锦春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原娄底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易佑德滥用职权案,原永州市政府秘书长刘锦坤滥用职权案等。
  
  “举报宣传周”重点宣传内容:反腐倡廉保民生,公平正义促和谐
  
  今年举报宣传的主题是“反腐倡廉保民生,公平正义促和谐”。
  
  常智余介绍,本次“举报宣传周”着重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反腐败工作的方针政策,重点围绕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查办重点领域和重点方面的商业贿赂案件以及保障投资安全的各项决策部署进行宣传。通过宣传,将中央精神广泛传播到群众中,提高人民群众同腐败行为作斗争的自觉性。宣传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责、案件受理范围、工作制度和办案程序,宣传举报的方法与途径。
  
  还将重点宣传检察机关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各项工作部署,主要包括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深化治理商业贿赂专项行动;查处和预防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等建设项目审批和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职务犯罪专项行动;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行动;查办和预防涉农职务犯罪以及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征地拆迁、移民补偿、抢险救灾、医疗卫生、招生考试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等工作。动员群众举报犯罪线索,推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创新发展。
  
  此外,宣传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特别要加大对检务公开以及举报奖励、保护举报人规定的宣传力度,激发群众举报热情。宣传12309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和新启用的高检院举报网站域名(www.12309.gov.cn)及其主要功能、使用方法等,引导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奖励举报有功人员,并按规定进行适当宣传。
  
  
五种方式举报职务犯罪
  
  常智余透露,举报职务犯罪通常可采用以下几种方式:
  
  1、电话举报。就是举报人按照所掌握的案件线索的性质,通过拨打举报电话,向负责受理此类案件的机构或者有关部门进行举报。从今年5月31日起,为方便群众举报或咨询服务,全国检察机关开通了12309统一举报电话,解决了全国举报电话号码不统一的问题。省检察院的举报电话是:0731-12309。
  
  2、信函举报。就是举报人将所掌握的案件线索,以书面信函的方式,投寄给负责受理此类案件的举报机构或者有关部门进行举报。
  
  3、网络举报。就是举报人将所掌握的案件线索通过专门举报网址向举报机构或者有关部门进行举报。省检察院举报网址:http://www.hnjcy.gov.cn/。
  
  4、当面举报。就是举报人就所掌握的案件线索,亲自到有关举报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当面向举报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举报。
  
  5、预约举报。预约举报是当面举报的一种补充形式,是指举报人就所要举报的案件线索事先与举报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进行联系,约定时间、地点以及接待人员,进行当面举报。
  
  除以上几种形式外,行使举报权也可以采取电传、电报、录音、录像等方式进行。总之,采取何种方式举报,均由举报人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具体情况决定。
  
  
重奖举报人:在所涉事实追缴赃款的10%以内给予奖励
  
  常智余说,在举报人权利保护方面,高检院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进一步充实完善了举报保护内容。举报人为了自身安全,可以选择自己认为合适的地方和安全的方式向检察机关举报。检察机关依法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对打击报复或者指使他人打击报复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经调查核实,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提出检察建议,移送主管机关或者部门处理。对举报人因受打击报复,造成人身伤害或者名誉损害、财产损失的,检察机关应当支持其依法提出赔偿请求。同时,检察机关实行严格的保密制度。
  
  在答复举报人的问题上,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对实名举报线索的答复方式、程序、内容做出了具体规定。检察机关除对匿名举报无法答复外,对实名举报,都应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予以答复。对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举报,将移送情况通知举报人。对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举报,由有管辖权的检察院给予答复。并且明确规定举报人不服不立案决定的,可以提出复议或者复查请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应当及时办理。
  
  奖励举报有功人员,是检察机关鼓励群众举报的一项重要举措。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奖励方式、数额和经费来源等。向检察机关举报管辖内的职务犯罪案件,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被举报人构成犯罪的,应当给予举报人一定的精神及物质奖励。
  
  人民检察院根据举报追回赃款的,应当在举报所涉事实追缴赃款的10%以内发给奖金。每案奖金数额一般不超过10万元。举报人有重大贡献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在10万元以上给予奖励,数额不超过20万元。有特别重大贡献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不受上述数额的限制。经查证属实构成犯罪但没有追回赃款的案件,可以酌情给予举报人5000元以下的奖励。且明确规定举报奖励经费在业务经费中列支。
点击下载文件:


下一条:贺国强在第十七届中纪委第四次全会上作报告

上一条:温家宝撰文阐述推进廉政建设强化对权力监督


打印本页

Copyr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湖南农业大学纪检监察处
电话:0731-84618683 地址 :湖南-长沙-芙蓉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