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总书记在“6·25”重要讲话中强调,“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这一要求,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反腐败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进一步明确了惩治腐败和预防腐败两项工作相辅相成、同等重要的辩证关系。这里,笔者就民间关于反腐败的一些错误提法作一些分析,并就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关系谈一些个人看法。
反腐败真的是“越反越多”吗?
反腐败问题一直是国内外关注的焦点。曾几何时,一种“反腐败越反越多”的言论在街谈巷议中出现,并在网上流传。反腐败真的是越反越多吗?这样的说法到底有无根据?稍加分析,我们就会发现,“反腐败越反越多”其实是一个并不成立的“伪命题”,这种说法是对深挖腐败分子事实的曲解。
说“反腐败越反越多”,首先是认为每年被查处的腐败分子保持在相对较高的数量上。这确实是事实。近年来,随着民主法治进程的加快,新闻媒体对各类腐败案件的披露越来越频繁和直接,老百姓看到、听到的贪官落马的消息越来越多,特别是一大批位高权重的领导干部被查处,更引起人们的深思。于是,一些人就直观、感性地认为“反腐败越反越多”。其实,大批贪官的相继倒台,恰恰说明了我国反腐败的罗网越收越紧,恰恰说明党和政府反腐败坚定不移的决心和不断加大的力度,说明了我国的反腐败斗争是坚定有力、卓有成效的。
其次,“越反越多”的说法是对当前反腐败形势的误判。在体制深刻转换、结构深刻调整和社会深刻变革的历史时期,腐败的高发生率的存在有一定的客观必然性。纵观古今中外,当社会转型、经济体制转轨之时,当经济处于快速发展时,出现腐败易发多发的现象具有一定的普遍性。18世纪的英国,19世纪的美国,20世纪中叶的新加坡,都处于这种经济结构转型、经济快速增长的阶段,都出现过腐败高发多发的情况。因此,只有到经济体制和经济结构的双重转换基本完成的时候,在我国来看,也就是到本世纪20年代,腐败高发的势头才会逐步降下来。因此,当前我国腐败的查而复生(通常是这个领域治理后发案少了,另外一个领域发案多的现象又凸显出来),并不是由于坚决反腐败造成的。恰恰相反,改革开放以来,正是由于我们坚持不懈地反腐败,采取积极有力的措施遏制腐败,才没有让腐败现象危害到我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第三,“越反越多”的说法其实是反腐败“急躁症”、“速胜论”的表现。腐败作为权力的伴生物,无论何种制度、何种社会均难以根绝。只要有权力存在,就很难避免腐败的发生。所谓反腐败,无非是将腐败现象控制在一个可能的最低限度内,而绝没有彻底根绝的可能。但认为腐败“越反越多”者,寄望于一种一招制胜的灵丹妙药,一旦你采取了坚决的反腐败措施而依然有腐败产生,他就会认为反腐败是失败的,就是“越反越多”。这样的逻辑,显然是对反腐败斗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认识不足造成的。
另外,“越反越多”的说法,还有可能是对“身边腐败”的一种片面感受。常常有这样的情况:有人对党和政府加强廉洁自律、纠正不正之风、坚决惩治腐败、严厉查处大案要案的全局进展没有具体感受,而对一些与个人生存空间、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灰色腐败”,比如看病难、上学难、求职难背后的不正之风,异常敏感而觉得难以容忍。一旦发生这样的“身边腐败”,就以为腐败“越反越多”。客观地说,这些年来中央对直接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下了很大气力进行治理,有的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比如治理商业贿赂),但离根本性的遏制还有差距。不过,就此就认为“越反越多”未免有“一叶障目,不见泰山”的偏颇。
其实,如果站在一个客观全面的高度观察,中国的反腐败形势正呈现良好发展的态势。这一点,无论我国反腐败的专门机构,还是各种社会调查和抽样调查,都有大量事实和证据表明。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振川今年9月13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2003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数以平均每年5%左右的速度下降。这说明我国反腐倡廉取得了明显成效,腐败得到了一定遏制,不是越打越多,而是越打越少。”
8月29日至9月13日在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举办的全国检察机关惩治与预防职务犯罪展览的精确数据印证了王振川的话:从2003年至2007年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169159件196604人。其中2003年立案39562件43490人,2004年立案37786件43757人,2005年立案35028件41447人,2006年立案33668件40041人。
海内外分析家也普遍认为,中国的反腐努力已经收到一定成效。“透明国际”每年公布的清廉指数,中国的排名也是呈上升趋势。
反腐败的“中国经验”为何受关注?
与“越反越多”的说法形成对照的是,反腐败的“中国经验”日益受到国际社会的关注和认可。这些年来,每年都有不少外国政要和专业人士来华考察反腐败工作,其中不乏访华前对我国反腐败工作表示怀疑甚至否定者,但他们离开时大都改变了看法,不少人回国后还通过各种方式主动对我国反腐败的成效进行宣传。2005年9月底在北京召开的第五次亚太地区反腐败会议和2006年10月的国际反贪局联合会成立大会上,中国的反腐败经验都受到了与会人士的广泛关注和赞誉。来自印度的哈约诺特·考尔女士就说,看到中国反腐败取得的成绩我们深受鼓舞,我们要虚心向中国学习,把中国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带回去。
反腐败的“中国经验”为何引人关注?这与共同背景下的中国独特经验大有关系。
共同背景,是指腐败作为人类社会的毒瘤,是所有国家和地区都必须面对的挑战,无论贫富大小;而且,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腐败也在全球化,因此,反腐败也呼唤全球化。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倡议和签署,到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的成立,都是这一共同背景的产物。所谓中国独特经验,就是中国的反腐败是在中国社会稳定和经济持续高速发展的大背景下开展并取得成绩的,或者说,正是中国卓有成效地开展反腐败,才确保了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
国际上对“中国经验”的赞誉,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
一是中国政府和领导人反腐败的信心和决心。这一点,几乎是所有对中国反腐败情况有所了解的人的异口同声。“透明国际”亚太地区大中华区主任廖燃先生几年前就明确说:“在全世界范围内,中国政府领导人反腐败的决心是首屈一指的。”事实也确实如此。1993年以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和中央政治局在每年岁末年初都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反腐败工作,从大局和实际出发进行决策,并通过中央纪委全体会议向全党全国作出部署。在每年年初的中央纪委全体会议上,中共中央总书记均要就反腐败问题发表重要讲话。国务院也每年召开廉政工作会议对反腐败工作进行部署。哪个国家能如此一以贯之?在2006年10月底召开的国际反贪局联合会成立大会上,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出席了开幕式,并向近千名各国、各地区和国际组织的代表们传递了中国党和政府的铿锵之声:“坚决惩治和积极预防腐败,是中国政府的一贯立场。”“今后,中国政府将继续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地开展反腐败斗争,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今年6月在中央党校讲话时,胡锦涛总书记同样表达了反腐倡廉的坚定决心。
二是切实可行的反腐败战略。亚洲开发银行副行长海尔特·范德林登就认为,中国的领导人非常重视反腐败,中国制定了很好的反腐败战略,经济合作组织和亚洲开发银行都希望与中国合作。确实,经过新中国50余年的实践,特别是改革开放20余年的探索,我国党和政府关于反腐败的指导思想、工作格局、工作部署、办案政策、依靠力量、法制规范、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都已经明确,中国特色反腐败理论已经形成。特别是进入新世纪新阶段,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理论创新,不断推进和完善反腐败战略:在工作思路上,由侧重惩治腐败逐步转到坚决惩治腐败、加大预防腐败力度上来,深刻反映了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在工作方针上,由“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八字方针发展为“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十六字方针,体现了强调加大预防腐败力度这一核心思想,提高了反腐倡廉工作的整体质量和水平,标志着反腐败斗争已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在工作目标上,明确提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并于2005年1月颁布《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把反腐倡廉当做一个系统工程来抓,顺应了当今世界各国建立国家廉政体系的潮流,为各项工作整体推进指明了方向。
三是有始有终地执行反腐败举措。这方面,每年一度的中央纪委全会工作报告和“两会”期间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一组组浸透心血和汗水的数据,实际就是反腐败职能部门向社会公布的关于中国惩治腐败工作的成绩单。例如,2006年开始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得到了全国各地上上下下的普遍响应。据统计,当年,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9582件,涉案金额15亿多元。其声势和力度可见一斑。
正像经合组织副秘书长理查德·埃克林格所说,中国在预防和打击腐败方面的努力令人称赞,中国定期检查行动计划的执行情况,让我们学到了成功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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