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01月05日 经济日报 记者:杨忠阳
2009年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四次全会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监督,严肃执纪,教育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认真执行廉洁从政有关制度规定,着力解决当前群众反映强烈和具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严格禁止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在保证中央各项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推进新形势下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切实解决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突出问题
各地区、各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等问题;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到国(境)外定居等规定和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严禁发生与公共利益冲突的行为;治理违规组织集资合作建房、超标准建房、在风景名胜或公园区建房等问题,纠正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发放住房补贴、多占住房、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住房或以劣换优、以借为名占用住房等问题;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和操纵招商引资项目、资产重组项目,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坚决纠正和查处领导干部相互请托,违反规定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纪检机关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对退出现职、接近或者达到退休年龄的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以及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行为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及时纠正违规问题。全国有27343名领导干部主动上交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共计1.99亿元,查处违纪人员2421人,涉及违纪资金3.82亿元;各地区、各部门加强对住房制度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131人;对利用和操纵招商引资项目、资产重组项目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的119名干部进行了严肃处理;查处相互请托为对方特定关系人就业、投资入股、经商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纪人员114人;全国有222516名领导干部申报登记配偶、子女从业情况,对1934名领导干部的违规情况及时予以纠正,查处严重违纪人员104人。
开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工作,坚决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和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关于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八项要求的通知》下发后,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立即行动,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贯彻执行,落实中央厉行节约要求工作进展迅速,成效明显。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厉行节约意识进一步增强,因公出国(境)团组及举办庆典、节会、论坛等活动的数量明显减少,公款出国(境)旅游、相互宴请等问题有所遏制,行政经费支出明显下降。据统计,2009年各地区各部门通过财政预算压缩出国(境)、车辆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等三项经费158.06亿元;因违反厉行节约八项要求,受到纪律处分702人,组织处理340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会同有关部门继续督办违反规定兴建装修办公楼问题,全国共查处违规修建楼堂馆所案件20起;全国共清理纠正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小汽车3942辆,查处273人。
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和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等工作
2009年4月,全国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全面展开。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和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做好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和整改落实工作,“小金库”治理工作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截至2009年11月底,全国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共发现“小金库”22884个,涉及金额101.58亿元;因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受到行政处罚270人,组织处理147人,党纪政纪处分298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81人,通报案件312起,曝光案例28件。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做好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和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等工作,明确政策规定,严格纪律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全国共查处违反津贴补贴工作有关政策规定的单位798个,查处金额2.1亿余元,处理316人,确保了改革规范等工作的顺利推进。
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
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重点加强对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进一步推动民主生活会、三谈两述、函询、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党内监督制度的落实。全国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在不同范围内进行述职述廉172万余人次,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28万余人次,任前廉政谈话37万余人次,诫勉谈话5.1万余人次,函询1.7万余人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配合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开展党内询问和质询制度。全国乡(科)级以上9833名领导干部主动申报了配偶、子女因私出(国)境情况,2214名领导干部申报了配偶、子女到国(境)外定居情况。
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各地区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贺国强同志在全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围绕责任分解、监督检查、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环节,健全配套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完善工作机制,加大追究力度,有效地保证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全国检查考核30.5万个单位,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8785名领导干部实施了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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