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日前公布了一批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学术造假案例。而在不久前,国家卫健委也公布36起医学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结果,涉及论文买卖、编造研究过程、不当署名等学术不端行为。自今年2月国家卫健委会同科技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同印发《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后,已多批次集中公布医学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结果。
求真是科学研究的基石,然而近年来有关科研造假的通报屡见报端。有的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和经费管理上不履责甚至弄虚作假、乱作为,少数科研人员学风浮躁、学术失范、诚信失守。从课题申请、获得资助到成果鉴定、论文发表等环节,科研造假问题已成为科学研究领域的一颗毒瘤。
科研造假的危害不容忽视。有些人觉得,无非是发了几篇假论文,捏造了几个假数据,获得“注水”的学位或荣誉,不值得“大动干戈”。还有的机构讳疾忌医,不愿意公开和处理所属人员的学术不端行为。但这些行为不仅造成了科研经费的浪费,某些科研领域的学术不端甚至可能危及受众生命。从更深层次看,科研造假会损害社会诚信,破坏科研管理秩序,损害科技创新良好生态,对科技创新事业发展和科技界整体形象造成恶劣影响。
学术不端行为产生的原因往往是受到了各种利益驱使,当经济、成就、声望等个人利益的诱惑压垮了科学规范的约束,学术不端行为就有可能发生。比如,为了应付职称与考核所需,以求在短期内取得规模效应,少数人将厚积薄发的研究过程异化为立竿见影的造假过程,东拼西凑、数据造假、挂名编著等不端行为的出现也就不足为奇。此外,有些科研机构的监督缺失、管理单位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等,也为科研造假留下了可乘之机。
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强科研学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各部门也打出了一系列“组合拳”。中国科协指导全国学会在学术活动过程中加强本领域学术规范、科技伦理的宣讲教育;科技部牵头印发《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进一步明确科研失信行为的界限;中国科学院按年度发布“诚信提醒”,厘清科技工作者日常科研活动中最容易碰到的模糊界限……在如此情形之下,还妄图“走捷径”、“搞偏门”,无疑是掩耳盗铃,最终会得不偿失。
打击科研造假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风气,需要各部门、各单位和科研工作者共同努力。相关监管部门要持之以恒抓好科研作风学风建设,强化监督检查,加大惩处力度,对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科研工作者要牢固树立诚信观念,以“做科学,只有扎扎实实,来不得半点虚假”的态度扎实做好工作。同时,要深刻分析案件根源,以查处通报的问题为典型,做好以案促改,推动建立健全科研责任落实、科研成果全流程追溯、科研人员职业诚信体系等制度体系,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科研氛围。(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1-12-30 0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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