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农发通〔2010〕5号
各党总支部(分党委),各单位:
今年1月18日,中共中央正式颁布《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为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切实抓好我校《廉政准则》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廉政准则》颁布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重新修订和颁布的《廉政准则》,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它充分吸收了十六大以来党的建设特别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最新成果,既保持了1997年《廉政准则(试行)》稿的连续性,又体现了创新性,尤其突出了针对性、实践性,强化了指导性、可操作性,抓住了反腐倡廉的关键问题,切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实际,符合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体现了从严管党治党的要求,对于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对于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校党员领导干部要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重要性,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把认真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作为紧迫的现实任务和长远的战略任务,结合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学校第七次党代会精神,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抓紧抓好。
二、深入开展学习宣传,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氛围
各党总支(分党委)、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学习和大力宣传,形成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浓厚氛围。各单位要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强《廉政准则》的学习宣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全面掌握《廉政准则》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要把《廉政准则》作为今年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学校党委、党总支(分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计划,联系实际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学校党政主要领导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体系的要求,坚持给全校党员领导干部上廉政党课,各党总支(分党委)书记要为本单位党员干部、教师上廉洁教育课。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橱窗等多种载体,深入开展《廉政准则》的宣传教育,及时发现和推介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好经验、好做法,大力宣传勤政廉政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纪委监察处要组织开展以《廉政准则》为主要内容的专题辅导报告、座谈讨论、党政法规知识测试等活动,有力推动《廉政准则》的深入学习。各单位要把《廉政准则》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融入到教学、科研、开发、管理、服务、育人等各个方面,形成干部廉洁从政、教师廉洁执教、学生廉洁务学的良好风气。
三、全面把握基本要求,自觉遵守《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
各党总支(分党委)、各单位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在全面把握《廉政准则》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的基础上,对照《廉政准则》提出的要求和规定,认真分析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着力解决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尤其要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禁止以各种名义收受钱物,利用公款公物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的行为;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问题,禁止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违规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等行为;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的问题,禁止违规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生产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的行为;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的问题;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的问题,坚持党的干部路线和用人标准,严格按条件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以及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等不良行为,禁止领导干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者借机敛财;禁止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学历学位等利益,禁止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动。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严于律己、洁身自好,自觉做到作风更硬一些、标准更高一些、要求更严一些,切实作学习的表率、落实的表率、接受监督的表率。
四、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推动《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
各党总支(分党委)、各单位要把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要以《廉政准则》为核心,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与反腐倡廉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章制度。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廉政准则》的贯彻实施。要把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情况列为党建工作的年度评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干部述职述廉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纪委监察处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推动《廉政准则》的全面贯彻实施。
二О一О年三月十六日
主题词:党员 廉政 准则 通知
湖南农业大学党委办公室 2010年3月16日
校 对:李颂明
上一条:关于印发《湖南农业大学2011年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分解的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