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专访】
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访党的十八大代表、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建国
本报记者 刘文韬 黄纯芳
如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大会期间,党的十八大代表、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建国就此接受了记者专访。
“胡锦涛同志的报告,鲜明回答了党将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朝着什么样的目标继续前进等4个重大问题,郑重宣示了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坚强决心和坚定信心,生动描绘了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是新形势下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黄建国认为,报告站在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战略高度,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明确了新任务,作出了新部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大精神上来,把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八大决策部署上来,努力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党的集中统一是党的力量所在,是实现经济社会发展、民族团结进步、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证”,“要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黄建国说,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维护中央的权威,是我们立党立国的根本制度所决定的,关系党和国家的兴衰。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一定要按照胡锦涛同志的要求,自觉遵守党章,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组织之上,坚决反对违反民主集中制要求的个人独断专行和软弱涣散现象。要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以严明的纪律保证党的十八大精神的贯彻落实,坚决反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动力,加强对换届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保证各级人大、政府、政协换届工作健康顺利进行。
“要大力加强作风建设,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黄建国说,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检验党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任何时候都要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要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全省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贯彻省委《关于建立健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若干制度的意见》,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机关作风的暂行规定》。继续抓好作风建设主题活动,深入开展纠风治乱工作,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黄建国说,我们要深刻把握腐败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的重要论断,深刻把握“一条道路”、“一个方针”、“一个体系”的反腐倡廉总体要求和“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总体目标,坚定不移反对腐败。以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廉洁从政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深化干部人事制度、行政审批制度等改革,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不断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公共产品采购、公共资产管理市场化配置机制建设和防止利益冲突机制、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深化党政正职监督工作,完善和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述廉评议、廉政测评等制度,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坚持有案必查、违纪必究,既坚决查处大案要案,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决不让任何消极腐败分子逃脱党纪国法的惩处。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本报北京11月11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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