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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能

纪委办公室、省监委驻校监察专员办、党委督查室、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职责
加入时间:2022/02/25 11:12:00    点击:

     纪委办公室、省监委驻校监察专员办、党委督查室、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简称四室)合署办公,下设信访审查科、监督审理科、督查巡察科。现有工作人员8名,其中纪委副书记兼“四室”主任1人,副主任3人,正科级干部4人。

 

          一、纪委副书记兼“四室”主任岗位职责:

    1.协助纪委书记抓好纪委的全面工作,主持“四室”全面工作。

    2.分管案件监督、宣传、综合业务等工作。

    3.履行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安全稳定、计划生育等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

    4.参与监督工作。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副主任(一)岗位职责:

      1.协助主任开展工作。

    2.负责受理群众的来信来访来电。

   3.负责信访举报的办理和问题线索的处置。

   4.负责执纪审查调查。

    5.参与监督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副主任(二)岗位职责:

    1.协助主任开展工作。

    2.负责日常监督,做好专项监督。

    3.负责案件审理。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副主任(三)岗位职责:

    1.协助主任开展工作。

    2.负责督导团工作。

    3.负责校内巡察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科级干部岗位职责:

      1.负责处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保管并按规定使用印章和介绍信。

    2.负责起草纪委监察处的一般文稿。

    3.负责文件收发、登记、传阅、催办。

    4.协助接待来信来访和处理。

    5.负责各类统计报表数据收集、核对、填报。

    6.负责文件资料立卷、归档。

    7.负责网站的维护与更新。

    8.协助做好督导团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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